2、投標人資格要求變更如下:
2.1投標人應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審核,具有相應生產經營許可,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生產規(guī)模,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的原設備生產商或配件銷售代理商或為原設備提供配套的配件生產商以及中煤洗選運營項目范圍內目前在用且合格的供貨商。
2.2 投標人企業(yè)經營、資信情況良好,無不良經營記錄。
2.3投標人具有制造或銷售、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2.4投標人具有制造或銷售招標物資的業(yè)績,運行良好,在使用中未發(fā)現(xiàn)重大的材料質量問題。
2.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2.6投標人若為代理商必須出具與原設備生產商簽訂的銷售代理協(xié)議。
2.7 投標人若為中煤洗選范圍內在用供應商須由使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或推薦意見(項目部出具的證明或推薦信要由項目部蓋章并由項目經理簽字,并且制作標書的同時,按照"第五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第6條資格證明文件"格式把項目部出具的證明或推薦信掃描件放入其中),證明本供應商提供過相同或類似配件且質量穩(wěn)定可靠,服務及時周到。
2.8投標人若為原設備配套生產廠家的須提供證明資料。
2、投標人資格要求變更如下:
2.1投標人應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審核,具有相應生產經營許可,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生產規(guī)模,有能力提供招標貨物的原設備生產商或配件銷售代理商或為原設備提供配套的配件生產商以及中煤洗選運營項目范圍內目前在用且合格的供貨商。
2.2 投標人企業(yè)經營、資信情況良好,無不良經營記錄。
2.3投標人具有制造或銷售、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2.4投標人具有制造或銷售招標物資的業(yè)績,運行良好,在使用中未發(fā)現(xiàn)重大的材料質量問題。
2.5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yè)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2.6投標人若為代理商必須出具與原設備生產商簽訂的銷售代理協(xié)議。
2.7 投標人若為中煤洗選范圍內在用供應商須由使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或推薦意見(項目部出具的證明或推薦信要由項目部蓋章并由項目經理簽字,并且制作標書的同時,按照"第五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第6條資格證明文件"格式把項目部出具的證明或推薦信掃描件放入其中),證明本供應商提供過相同或類似配件且質量穩(wěn)定可靠,服務及時周到。
2.8投標人若為原設備配套生產廠家的須提供證明資料。
網友評論
條評論
最新評論